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沒有章是假的?驗證了電子簽名才知道!
最近有沒有收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呢?是否發現右下角的發票章不見了呢?那么這張發票就一定是假的嗎?
這可不一定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有關規定,納稅人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屬于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新版電子發票有三大變化:一、格式規范,二、票樣簡潔,三、簽章先進。通過原版發票和新版發票的對比我們可以發現:
原版發票
新版發票
①發票文件格式更加規范
通過公共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采用符合國家統一標準的OFD格式,做到了格式統一、安全可靠、使用便利。
②發票票樣更加簡潔
將“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次名稱簡化為“項目名稱”,取消了原“銷售方:(章)”欄次,簡化了發票票面樣式。
③發票簽章方式更加先進
采用可靠的電子簽名代替原發票專用章,采用經過稅務數字證書簽名的電子發票監制章代替原發票監制章,更好適應了發票電子化改革的需要。
新版電子發票如何驗證真偽呢?
可以進行稅務監制章的驗證:
1.使用OFD閱讀器打開下載的版式文件,右鍵點擊電子發票上的稅務兼職章,選擇驗證,如圖所示:
2.稅務監制章驗證有效,那么便會顯示如圖所示的結果:
小提示:
1.單位和個人可以登錄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下載增值稅電子發票版式文件閱讀器查閱OFD格式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2.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2015年第84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附件1格式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在稅務總局另行公告前,繼續有效。
另外,關于電子發票上應用到的電子簽名,可以做一個簡單的了解。
1.電子簽名是通過密碼技術在電子文檔上加載的電子形式的簽名。
2.《電子簽名法》總則第二條對電子簽名的定義為: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識別簽名人身份并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
3.電子簽章是電子簽名的一種表現形式,利用圖像處理技術將電子簽名操作轉化為與紙質文件蓋章操作相同的可視效果,同時利用電子簽名技術保障電子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以及簽名人的不可否認性。
4.通俗地來講,電子簽章是電子簽名的一種可視化效果,既結合了新技術與新概念,又符合傳統對印章的認知,既保留了傳統物理印章的視覺效果,又包含數字證書保障使用電子簽章后的電子文件具備簽署身份確定、內容不可篡改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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