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版合同怎么簽字蓋章
電子版合同怎么簽字蓋章一、具體步驟
電子版合同簽字蓋章,一般需要在第三方電子合同平臺進行操作。首先在第三方電子合同平臺進行注冊和實名認證,個人實名認證和企業實名認證需要提供的材料不同,這點要注意一下。然后在第三方平臺進行電子印章的制作,個人可以制作電子印章,企業可以制作電子公章。最后就可以進行電子簽章的步驟了。
“電子簽章”就是電子合同簽署中的電子蓋章步驟。在蓋章之前,當然要準備好一份合同。以放心簽第三方電子合同平臺為例:
放心簽支持本地上傳和合同模版兩種方式發起合同。前者直接上傳合同文本即可(目前僅支持word和PDF格式);如果使用合同模板,需要預先在合同模版里編輯好的模版內容。
模版上傳后可以通過“設置”功能,對合同進行二次編輯,設置簽署人(即合同發送對象)的可編輯區域。
上傳或調用模版后,就可以正式地進行合同發起的操作。可以修改合同名稱、簽署截止日期,以及添加簽署方。簽署方可以是企業(必須是已認證過的企業)或個人,且身份一定不能填錯哦;簽署方也可以是多個;歷史發送人可通過通訊錄添加。
內容都填好了,就可以點擊右下角的“下一步”,設置發起方簽章的位置,以及規劃簽署方的簽署區域,注意所有簽署方的區域必須都進行規劃后,才能進行到下一步。用戶也可更換自己的簽章,并隨時將當前未發起的合同保存為草稿。
所有簽章和簽署區域放置好后,就可以發起合同了,需要填寫合同發起方的手機驗證碼(意愿認證),方可成功過發起合同。發送成功后,您可以隨時進行合同提醒、合同下載或合同撤回等操作。
至此,一份電子合同就簽署完成了,在線電子簽章也操作完成了。
電子版合同怎么簽字蓋章二、電子印章的司法認定
書面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在線上簽訂合同的同時,有效的電子印章則是合同成立的關鍵一步。
(一)電子印章的法律依據
我國關于電子印章的定性主要體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二條、第三條以及第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二條:本法所稱電子簽名,是指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識別簽名人身份并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
本法所稱數據電文,是指以電子、光學、磁或者類似手段生成、發送、接收或者儲存的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三條: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
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采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規定不適用下列文書:
1、涉及婚姻、收養、繼承等人身關系的;
2、涉及停止供水、供熱、供氣等公用事業服務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適用電子文書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十四條: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電子印章業務分析
我司在實現線上簽約的基礎上,對于電子印章的使用將也不可或缺。根據簽約主體的劃分,主要分為自然人或法人以及其他社會組織,一般而言,線上簽約簽字或蓋章部分需要能夠證明簽約主體資格的個人簽章或法人章等。
《電子簽名法》第十三條規定了電子簽名生效的法定要件:1、電子簽名制作數據用于電子簽名時,屬于電子簽名人專有;2、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3、簽署后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4、簽署后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定要件外,“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
一般平臺會提供了三種級別的認證方式,包括初級:身份證認證;中級:銀行卡認證或人臉識別驗證;高級:線下實名認證。綜合多種線上平臺認證,使用電子印章,至少要完成中級認證,即完成銀行卡認證或人臉識別驗證(例如支付寶、京東白條等),在用戶輸入了真實身份證信息、銀行卡信息,并按系統要求進行操作,填寫了發送到用戶的手機上的驗證碼后,方可完成了身份認證,即基于銀行卡信息、支付寶賬戶等其他第三方完成身份驗證后。一般情況下,用戶操作到這一步,后續可通過觸屏手寫簽名上傳或通過其他軟件技術獲取通過第三方驗證的電子簽名或印章。但這些的前提條件均基于完成了可靠有效的身份認證,即滿足電子印章或簽名屬于本人專用,簽署時電子簽名或印章制作數據僅由本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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