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發展,跨國貿易需求迅速增長。與此同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國外和其他地方的線下商業活動變得越來越困難。在這種背景下,越來越多的企業和個人開始選擇通過訂立電子合同和使用電子簽名來實現各方之間的合作。本文根據現實中客戶非常想了解的關于電子合同的十二個常見問題,供各位讀者參考。
一、什么是電子合同?
電子合同是指由雙方或多方當事人通過電子信息網絡以電子的形式達成的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被視為是書面合同的一種。
電子合同在日常的生活經營活動中已經非常普遍,最常見的如使用各類網絡軟件時,用戶與軟件服務提供者達成的服務合同,或者是與第三方商家達成的買賣合同;再比如在使用各類網絡通訊軟件時(如微信、網絡郵箱),各方通過文字溝通的方式所達成的合意,如委托、贈予、買賣物品等,即使沒有嚴格意義上的合同格式,也依然屬于電子合同的范疇。
二、電子合同適用于任何情形嗎?什么情況下不能使用電子合同?
電子合同不能使用于涉及人身關系、公用事業服務的相關情形,同時不建議使用于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相關情形,除前述情形外,電子合同同其他書面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的規定,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方式訂立的合同視為書面合同,其性質及效力上與其他書面形式合同相一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以下簡稱《電子簽名法》)第三條及《電子合同在線訂立流程規范(征求意見稿)》規定,電子合同不得用于涉及人身關系、公用事業服務、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適用的相關情形。值得注意的是,《電子合同在線訂立流程規范(征求意見稿)》中,還規定電子合同不得使用于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相關情形。然該意見稿至今仍未正式頒布??紤]到《電子簽名法》在法律位階上為上位法,征求意見稿中的相關說法無須遵從,但在電子合同的實際運用中,仍應盡量避免因此而導致的合同無效風險。
三、通過電子郵件、微信等網絡通信軟件達成合作意向,通信內容能否構成電子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正如前面提到的,使用網絡通信軟件進行文本通信達成的合作意向可以構成電子合同。數據電文是訂立合同的書面形式之一。只要電子郵件、通信內容是雙方的真實意圖。同時,沒有其他合同無效的情況。即使沒有簽署專門的電子合同,也可以構成有效的電子合同。
由于電子郵件、微信等軟件通常不會公布賬戶用戶的真實身份信息,因此可能很難確定合同訂立人的身份。同時,由于數據文本容易被刪除和篡改,因此在舉證上存在更多困難。綜上所述,合同訂立雙方應注意以下事項:
1.盡量將電子郵件、微信等軟件雙方交流的所有內容記錄和保存好;
2.在業務談判過程中,雙方應盡量使用固定的電子郵件地址和賬號,并在溝通過程中確認雙方的身份信息,如相互發送營業執照、身份證件等;
3.盡量保存其他能夠證明合同存在的證據,如發票、收據、付款憑證、發票等;
4.如果雙方就合同內容發生爭議,可及時向公證部門申請證據公證或向法院申請保全電子數據證據。
四、什么是電子簽名?
電子簽名是指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能用于識別簽名人認可相關內容意思表示的電子數據。
依據《電子簽名法》第十三條,可靠的電子簽名可以分為法定及意定兩種情形。意定情形下,當事人可以自行選擇約定其電子簽名的可靠性標準,而法定情形下,可靠的電子簽名應當確保滿足能夠識別簽名人的身份、能夠識別簽名人的真實意愿、合同內容及簽名被修改時能被發現等要求。
五、通過圖像處理將公司公章、個人簽名直接粘貼在合同上,是否有電子簽名的效果?這樣的合同有效嗎?有什么風險?
沒有電子簽名的效果。通過圖像處理(主要是通過摳圖等方式)在合同上粘貼簽名,不符合上述可靠電子簽名的法律標準,因此沒有電子簽名的效果。
雖然粘貼行為沒有電子簽名的效果,但它可以被視為承認合同內容的意圖表示。只要雙方同意承認合同內容,也可以賦予合同效力。
風險在于,如果合同的另一方以這種方式簽署合同,我們可能需要證明另一方在爭議中有承認合同內容的意圖,以達到證明合同有效性的目的。因此,建議雙方在簽訂電子合同時使用可靠的第三方平臺來證明電子簽名的有效性。如果一方必須通過繪圖粘貼簽名,另一方應注意以下事項:
1.盡量保存好雙方就合同內容達成協議或另一方承認合同內容的相關溝通記錄;
2.盡量保存好對方已實際履行合同內容的相關證據,如發票、收據、付款憑證、發票等。
六、應當怎樣簽署電子合同才能確保合同有效?
電子簽名雖不是電子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但可靠的電子簽名是確保電子合同有效最穩妥的方式?,F行法律法規對可靠電子簽名的認定較為嚴苛,建議使用第三方電子簽約平臺,如:放心簽。對簽約雙方身份、簽約過程以及電子合同進行認證以確保合同的效力。
如前所述,不論是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還是法定可靠的電子簽名,對其可靠性的證明對于一般自然人與企業法人都存在技術難度較高、舉證難度較大的問題,故使用資質完備的第三方電子簽約平臺,能夠明顯降低當事人的證明責任。
七、使用第三方平臺簽訂電子合同一般需要經過哪些流程?
1.用戶注冊和認證。在這個階段,各方應在平臺上注冊賬戶并完成實名認證。其中,實名認證需要提供完整的身份證明材料,如自然人用戶提交身份證照片和人臉識別,法人用戶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照片等。
2.簽發文件。在這個階段,電子合同一般由簽字人一方上傳到平臺,然后分發給每個簽字人,然后共同完成合同的電子簽名。
3.文件下載。這一階段的文件已經確認簽署完成,各簽署方可下載電子合同并保留。
4.衍生使用。本階段一般是指平臺應簽署一方的要求,并在訴訟程序中提供電子合同的技術報告、司法評估意見等資料,以證明合同的內容和有效性。由于每個平臺的運行模式和資質不同,不同平臺在這一階段提供服務的方式可能存在很大差異。
八、第三方電子合同簽訂平臺所需資質。
根據《電子簽名法》和《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提供電子認證服務的第三方平臺應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企業法人資格;
2.專業技術人員、運營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客戶服務人員,并應滿足相應崗位的技能要求;
3.有適合提供電子認證服務的資金和營業場所,注冊資本不低于3000萬元,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物理環境,滿足電子認證服務的要求;
4.擁有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技術設備,一般需要取得《電子認證服務許可證》、《電子認證服務使用密碼證書》、《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備案證明》等證照;
5.具有國家密碼管理機構同意使用密碼的證明文件,一般需要取得《商用密碼產品型號證書》、《商用密碼產品銷售許可證》等證照;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九、企業能否搭建自己的數據平臺進行有效的電子簽名?
如果企業認為有必要,可以建立自己的數據平臺,使其可以證明所使用的電子簽名符合《電子簽名法》的相關要求。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電子簽名需要能夠識別簽名者的身份,并確保合同內容和簽名不會被修改,因此自建系統還需要具有合規信息加密和實名認證功能。一般來說,有必要獲得許可證,如商業密碼產品型號證書和電子認證服務密碼證書,以確保系統的權威性和合規性。
十、合同雙方是否需要以同樣的方式簽訂合同?一方使用電子簽名,另一方使用實體印章是否影響合同效力?
合同可以以不同的方式簽訂,但是為了避免爭議,建議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各方的簽訂方式。
十一、如果他人以圖像處理的方式非法使用公司公章/個人簽章簽訂合同,應如何維護公司/個人權益?
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應當及時采取刑事和民事兩種程序,保護自己的權益:
在刑事層面,非法使用公司公章的行為涉嫌偽造公司印章罪。如果犯罪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上述行為惡意簽訂合同騙取金錢,也可能涉嫌合同欺詐。當事人可以考慮向警方報告以處理相關行為人。
在民事層面,當事人了解相關情況后,應及時聯系合同對方并說明情況,并聲明合同無效。如果合同另一方不承認當事人的陳述并要求繼續履行,違反規定使用公章/個人簽名的行為人和合同另一方作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相關合同無效。同時,從預防的角度出發,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1.公司應完善內部公章使用制度,對涉及公章打印的電子文件進行數字化加密;
2.公司應簽訂的合作項目進行嚴格審查,發現異常項目及時暫停調查;
3.當公司發現可能存在公章冒險時,應及時通知相關方,控制損失風險范圍;
4.公司應加強對員工公章使用及法律責任的相關培訓;
5.個人應注意保護個人信息,防止個人電子簽名等重要信息泄露。
十二、能否以電子合同的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勞動合同可以以電子合同的形式訂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電子勞動合同的,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電子勞動合同的,應當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通過勞動合同訂立平臺;
2.用人單位應當在訂立前明確告知勞動者訂立電子勞動合同的流程、操作方法、注意事項和查看,下載完整的勞動合同文本,不向勞動者收費;
3.電子勞動合同訂立后,用人單位應通過短信、微信、電子郵件或APP信息提示等方式通知勞動者,電子勞動合同已訂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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